解放前及解放初期均隸屬于敬南鄉(xiāng);1958年,改建敬南人民公社;1961年,敬南與農場管理合并為敬南公社,隸屬于敬南公社;1994年隸屬于敬南鎮(zhèn);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府函﹝2007﹞78號文件,同意撤銷敬南村、吳家坪村,設立吳家坪村村民委員會,辦公地點設在原敬南村辦公室。 |
1958年9月,人民公社化時,敬南鄉(xiāng)改建為敬南公社,該村寨屬于敬南公社;1961年9月敬南公社與龍場公社管理合并成為敬南公社,該時期該村寨屬于敬南公社,名稱為必亮大隊。 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該村寨名為必亮村,屬于敬南鎮(zhèn)。 2007年9月,根據(jù)《市人民政府關于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府﹝2007﹞78號文件,必亮村、海子村、萊子灣村、百河村、新坪村保留原建制。 |
1958年9月,人民公社化時,敬南鄉(xiāng)改建為敬南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;1961年9月敬南公社與龍場公社管理合并成為敬南公社,該時期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;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;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木賈鎮(zhèn)村級整合實施方案的批復》興義市府函(2007)78號文件,同意撤銷龍場村、皮山林村,設立皮山林村、設皮山林村村民委員會,辦公地點設在龍場村辦公室。 該村寨隸屬皮山林村。 |
1958年,人民公社化時,新場鄉(xiāng)改建為新場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新場公社;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新街村,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義市府函(2007)78號文件,撤銷新街村、攏岸村,設立攏岸村、設攏岸村村民委員會,辦公地點設在原何家坪。 該村寨歸屬攏岸村。 |
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,新場鄉(xiāng)改建為新場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新場公社。 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。 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義市府函(2007)78號文件,同意撤銷新場村、巴布村,設立巴布村,辦公地點設在原新場村辦公室。 |
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時,敬南鄉(xiāng)改建為敬南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。 1961年9月敬南公社與龍場公社管理合并成為敬南公社,該時期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。 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;2007年9月,根據(jù)《市人民政府關于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府﹝2007﹞78號文件,同意撤銷水淹凼村、云南寨村,設立水淹凼村,辦公地點設在原云南寨村辦公室。 |
1958年,人民公社化時,布雄鄉(xiāng)改建為布雄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布雄公社;1961年9月布雄公社與大田公社管理合并成為布雄人民公社,該時期該村寨隸屬于布雄公社;1994年9月建并撤改為敬南鎮(zhèn),該村寨隸屬于敬南鎮(zhèn)。 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木賈鎮(zhèn)村級整合實施方案的批復》興義市府函(2007)78號文件,同意撤銷田壩村、山腳村,設立飛龍洞村、設飛龍洞村村民委員會,辦公地點設在原山腳村辦公室。 |
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時,敬南鄉(xiāng)改建為敬南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。 1961年9月敬南公社與龍場公社管理合并成為敬南公社,該時期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。 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。 2007年9月,根據(jù)《市人民政府關于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府﹝2007﹞78號文件,必亮村、海子村、萊子灣村、百河村、新坪村保留原建制。 |
1958年9月,人民公社化時,敬南鄉(xiāng)改建為敬南公社,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;1961年9月敬南公社與龍場公社管理合并成為敬南公社,該時期該村寨隸屬于敬南公社;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菜子灣村;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義市府函(2007)78號文件,2007年11月,根據(jù)《興義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義市府函(2007)78號文件,必亮村、海子村、萊子灣村、百河村、新坪村保留原建制。 |
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時,敬南鄉(xiāng)改建為敬南公社,該村屬于敬南公社。 1961年9月敬南公社與龍場公社管理合并成為敬南公社,該時期該村屬于敬南公社。 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時,屬于敬南鎮(zhèn)。 2007年9月,根據(jù)《市人民政府關于敬南鎮(zhèn)村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的批復》興府﹝2007﹞78號文件,同意撤銷布雄村、高山村,設立高山村,辦公地點設在原布雄村辦公室。 |